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精神及《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加大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工作小组组成为:
组长:韩 力
副组长:刘长青、吴守伟
成员:韩 力、刘长青、吴守伟、黄银久、廖亚平、王 荣、胡明洁、粱 猛、刘高峰、鲍明升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生命科学学院国家普教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物科学专业和生物技术专业毕业生。
(二)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强和历史使命感。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突出的专业能力。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
(2)在校期间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无不及格,且前三年(四年制)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平均成绩(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排在本专业所有学生前30%;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水平二级考试及以上。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
4、综合素质较好,积极向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2)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发生责任事故,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四、推荐名额的分配
生命科学学院的推荐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分配。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时间安排暂定)
1、8月30日-9月4日,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根据当年学校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
2、9月5日-9月8日,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规范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学院组织遴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3、9月9日-9月10日,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其进行专业能力、科研创新和综合素质考核。
4、9月11日,根据推荐总成绩排名,择优遴选,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报学校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5、9月12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6、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可自主选择本校导师,同时学校还将给予一定奖励。
六、综合考核
(一)主要内容及形式
1、思想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分为合格及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2)分值:分为合格及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2、专业能力:
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等;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英语、英语竞赛等方面。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与技能:主要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采取专家提问学生回答的模式进行,专家当场给出面试分数。满分50分。
英语水平:主要考核学生英语听说能力(50%)及专业英语(50%)。英语听说能力以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得分依据,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计15分,CET6考试426分-533分计20分,534以上者计25分;专业英语以专家面试提问以及专业英语翻译为依据,不超过25分。
3、科研创新:主要考核学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
主要包括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发表论文、参与教师科研等方面,该部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发表论文:在SCI/SSCI期刊发表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30分,其他作者记15分;在MEDLINE/CSCD/CSSCI期刊发表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20分,其他作者记10分;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10分,其他作者记5分;在其他公开出版期刊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6分,其他作者记3分。
表1 发表学术论文积分标准(篇)
等级 |
第一作者 |
其它作者 |
SCI/SSCI |
30 |
15 |
MEDLINE/CSCD/CSSCI |
20 |
10 |
中文核心 |
10 |
5 |
其他公开出版期刊 |
6 |
3 |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项目负责人1项记20分,参与者记10分,省级项目负责人记10分,参与者记5分;国家级项目不重复计算省级项目。
学科竞赛:排名第一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记50分,二等奖记40分,三等奖记30分),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记30分,二等奖记20分,三等奖记10分),学校学科竞赛(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学院学科竞赛(一等奖记6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分),非排名第一者按上述分值的50%计算,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奖记分,不重复计算。
参与教师科研:参与教师二类科研项目1项记15分,三类科研项目记10分,四类科研项目记5分,需在科研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中有学生本人姓名。
授权专利:排名第一获得授权专利1项记30分,其他排名者记10分,需取得专利号。
其他突出成绩可提供给领导小组研究加分额度。
4、综合素质:主要考核学生一贯表现,获得荣誉,文体才艺,社会活动,团队合作,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方面。
由学生年级提供材料,该部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由基本素质(70%)和发展性素质(30%)两部分组成。基本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该部分最高不超过70分。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政治面貌(10分)、社团工作、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10分)、先进评选、文体竞赛等方面(10分),该部分最高不超过30分。其他成绩可提供给领导小组研究加分额度。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科研创新×40%+专业能力×40%+综合素质×20%。
七、推免生名单的确定
1、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为综合考核合格。
(1)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身体合格。
2、推荐总成绩计算办法
推荐总成绩=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综合考核总成绩×30%
3、推免生名单的确定排序原则
综合考核合格的学生按推荐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4、其他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本科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身心健康未能达到基本要求者,取消推荐资格。
八、推荐工作要求
1、实行巡视制度。加强综合考核过程监管和指导,综合面试考核全程要录音录像。组织和实施、面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及考核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
2、实行保密制度。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相关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不得参与涉及推免生遴选面试内容有关的任何形式咨询和辅导活动。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推荐名额、综合考核学生名单、推荐办法、考核结果及推荐名单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公布。
4、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遴选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推免生遴选工作。
5、实行培训制度。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推免生遴选,并加强对专家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严明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九、其他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附件1 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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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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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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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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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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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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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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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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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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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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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专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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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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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语种及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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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四、六级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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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在 专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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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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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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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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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及发表文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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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社会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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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定 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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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定 总成绩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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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推荐意见 |
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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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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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结果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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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附英语CET-4/6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批文复印
件、发表文章期刊复印件。
2、本表一式二份,遴选工作办公室、学院(系部)各留存一份。